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与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和宋代的应天府书院一脉相承。学校设有21个学院,现有67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目前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0个,省高校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学校现有教职工171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41人,博士348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080人。学校现有梁园、睢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62.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83万册,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近25000人。
近年来,学校紧紧抓住国家产业升级转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区域战略发展等重要机遇,在全面总结已有办学经验基础上,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了“一条主线”“五大战略”“三个提升”发展思路,即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一条主线”,积极推进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创新驱动、集群发展、开放合作“五大战略”,实现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应用技术创新水平、全面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三个提升”。
经过长期立足地方办学的探索和实践,学校逐步明确了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确定了“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人才培养目标,积累了传统师范院校创办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经验,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日益突出,应用型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呈现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态势。学校获批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豫东片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等项目。
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学校凝练了“应天归德、智圆行方”的校训,积淀了“学以求真、行尚笃信”的校风,培育了“博学、敬业、求实、奉献”的教风,砥砺了“立志、勤奋、创新、致用”的学风,形成了“团结拼搏、务实奉献、争创一流”的校园精神,学校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河南省高校‘五好’党委”“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50多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紧紧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持续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不断提升“四个服务”能力,力争早日建成一所“地方性、国际化、开放式、应用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我校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6月8日17:00截止
(二)报名办法
登录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ban.sqnu.edu.cn)“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入口”,按照相关流程直接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提前拍照或者扫描,并以“报考的第二学位专业名+姓名”(例如:英语+张三)文件名命名压缩包,以附件形式上传。21届本科毕业生如尚未发放或注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1.《2021年商丘师范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本人学位证照片;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照片;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学校通过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与6月10日完成资格审查,届时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通过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同学,请于6月13日,到商丘师范学院平原路校区,由我校统一组织到商丘市招生办公室完成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工作。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我校定于6月14日起进行面试,面试具体细则,信息采集完毕后我校将统一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
三、录取办法
(一)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上旬随我校第一批通知书进行发放。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2021年拟招生人数 |
学费标准 |
1 |
法学 |
2 |
法学 |
200 |
4400 |
2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法学 |
60 |
4400 |
3 |
汉语言文学 |
2 |
文学 |
90 |
4400 |
4 |
软件工程 |
2 |
理学 |
50 |
5000 |
注:专业计划可按面试成绩择优进行计划调剂
五、入校管理
1.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2.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其他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简章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单位: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平原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6、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
报考第二学位学生请加入QQ群:170099973